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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商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培育的 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-12-13 10:43:49


各区、市商务局,西海岸新区商务局、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、上合示范区现代贸易部、高新区经发部:

为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》(鲁政发〔2021〕23号)等文件精神,培育壮大新动能,加快推动外贸创新发展,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认定工作。

请各区市根据《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),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平台、产业园及公共海外仓企业参与申报工作,并对申报企业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请于2月25日(星期五)前将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(包括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材料)报送至青岛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(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15楼1509室)。


附件: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实施细则.doc



青岛市商务局

2022年2月7日

(联系人:韩娟娟、赵华,联系电话:85918139